服务指南

户籍手续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户籍手续 >> 正文

毕业生分配到校(留校)办理入户须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作者:王安     来源: 安全工作处    点击:

如果毕业分配来校或留校任教,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人员)、常驻人口登记卡(省内户口人员);

3、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人事处开具的落户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