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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须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作者:王安     来源: 安全工作处    点击:

一、户口是否迁到学校,学生自愿。如果迁到学校,入学时省外生源须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须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河北省内生源需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保定市市区学生不迁户口。

二、《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要保证完全正确,不允许涂改,在校期间学校不负责变更户口内容。

三、迁移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或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