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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来的“黑手”——两起网络交友案件剖析

发布日期:2016-12-30    作者:王安     来源: 安全工作处    点击:

新型的社交软件如“陌陌”、“微信”、“米聊”等,以其新奇的功能、独特的社交途径而备受人们青睐。这种新潮交友平台的兴起,在为同学们聊天交友大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正成为不法分子进军的“新领地”。期待有王子宫殿般的爱情童话者,用微信摇出来的却是“梁上君子”;陌陌定位身边的“钻石王老五”,其实是“骗子达人”……社会上不时有女性见网友时被迷奸和被骗财案件发生。近期发生西校区的两起网络交友案件也给广大同学敲响了警钟。

12月17日下午6点,保卫处接到报警称一名醉酒男子在校内叫嚷滋事,对女同学实施骚扰。校卫队员及时赶到将男子制服,缴获折叠刀一把。该男子卢某,男,22岁,保定市阜平县人。卢某与我校大二女生小卿一年多前通过微信“摇一摇”聊天相识,相约见面后卢某对小卿展开追求,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相处后,小卿发现两人缺乏共同语言,提出分手。不甘心的卢某极为恼火,酒后持刀来校找小卿理论,双方不欢而散,卢某恼羞成怒,借助酒劲,在宿舍楼下肆意叫嚣,扬言置小卿于死地。幸得校卫队员及时赶到,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12月18日晚8点,西校区门口,一名女生急切呼喊“救命——”后从一辆停靠的轿车内跳出,匆忙跑进校园,轿车随即急速驶离。此举引起校卫队员警觉,立即调取监控录像并锁定嫌疑车辆,同时寻找女生了解情况。半小时后,该车辆再次驶入校园,校卫队员发现后并未惊动它。该车停在21号楼,不一会儿,一名女生即走进上车攀谈。校卫队员立即上前控制车辆,要求二人下车接受调查。经讯问,驾车男子为校外人员闫某,女生为我校大一学生小李,两人几分钟前通过“陌陌”认识,相约见面。经进一步讯问,闫某,男,33岁,定州市人,为社会人员闲散人员,游手好闲,其谎称大二学生,通过微信、陌陌“摇一摇”、“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在网上与女生搭讪。当天正是通过微信“摇”到我校大三女生小王(之前呼救女生),以喝咖啡为由带女生外出,遭拒后仍不死心,又通过陌陌“钓”上大一女生小李。正当其故技重施,眼看得逞之际,校卫队员及时赶到,避免了悲剧发生。在闫某手机中,发现其与我校7名女生同时聊天联系。

以上两案中嫌疑人卢某、闫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安全工作处已将二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警示:第一起案件中,小卿受到伤害已经成既定事实。第二起案件中,如果嫌疑人闫某在小王、小李一上车就使用迷药将二人迷倒或是车上还有同伙在她们上车后立即将她们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两起案件暴露了部分女生安全防范意识的特点。自己“摇”来的“黑手”,防范起来非常困难。

社交软件,本是一种交流工具,但却被一些不安分的人利用成为接触异性的主要工具。“摇一摇”、“查找附近的人”这些功能能够精准定位,看似实用实则“暗藏杀机”。一旦对方别有用心,有不良企图或者事先设计了陷阱,放松警惕的女性就很容易上“套”,受到侵害。安全工作处提醒广大同学:网络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过多透露个人信息,不能为了寻求刺激和“美好体验”轻易约见身份不明的网友,更不能“轻易”登上陌生网友的交通工具,更不能跟随网友离开校园。遇到危险要及时向安全工作处或110报警求救,时刻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