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三、负责校园国家安全、反邪教、反恐防暴宣传教育,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开展敌情、社情调查,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四、负责“校园110 ”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
五、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校园安全技术防范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八、负责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学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九、负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十、负责学校防汛等防灾减灾工作;
十一、负责校园内食品加工、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安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师生集体户籍的管理。
十四、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